李鴻淵職場報復槍擊案 更一審一致決死刑
南投康建生技槍擊案的凶手李鴻淵,更一審遭三名法官一致決判死,對受害家屬是遲來的交代。
- 李鴻淵民國111年持槍闖入前東家康建生技,行刑式槍決五名主管,四死一傷,負責人賴敏男倖存。
- 一、二審都判死,最高法院以未評估教化可能發回,更一審115年6月認定屬「情節最嚴重」,維持死刑。
- 他與前東家自2014年起因勞資爭議長期對立,落網時高喊「我是報仇殺人」,犯後毫無悔意。
- 警方擔心此案帶來「模仿效應」,讓更多人把私刑正義當成合理選項,形成社會安全的二次風險。
- 辦案人員指出,若當年糾紛能透過調解或法律管道處理,悲劇或許可以避免。
展望:法界與警方呼籲,職場與勞資糾紛應循調解、法律及勞工申訴等正式管道,切勿以暴力取代正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