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羅智強政治獻金指控的妨害名譽求償
台北地方法院在名譽權與言論自由之間選擇了後者,認定市議員指稱立委將政治獻金移轉至自己成立的基金會屬於合理評論——提告的立委因此敗訴。
-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因台北市議員簡舒培在政論節目上的發言,向她求償新台幣100萬元。
- 她指控羅智強在2022年未能取得該黨桃園市長提名後,有新台幣1000萬元的政治獻金流入他所創辦的基金會。
- 她主張候選人政治獻金的運用屬於公共事務,全國民眾都可以檢視,並表示自己發言前已查證過事實。
- 法院權衡他的名譽權與她的言論自由,認定他既然選擇投身公眾生活,就必須接受外界對重大公共利益事項的評論。
展望:羅智強敗訴,簡舒培無須賠償,但本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