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議長張峻涉違法佔用土地遭判刑,已提起上訴
一名投入縣長選舉的台灣地方政治人物,因違法佔用國有土地被判處六個月徒刑,對其選情形成打擊,他已在法院提出抗辯。
- 花蓮縣議會議長、無黨籍縣長參選人張峻,因違法佔用國有山坡地,被依水土保持法未遂罪判刑。
- 該刑期可易科罰金,且他已提起上訴,全案尚未定讞。
- 法院認定其家族自1980年代起即在國有坡地上種植檳榔,並在未獲國有財產署許可的情況下,多年將土地出租給農民。
- 張峻表示,該檳榔園為繼承而來,他並未新植任何作物,也未整地開墾,之後已繳納租金與賠償金,並將土地返還國有。
- 他稱此案是政治攻擊,指司法案件不應為了選舉目的而遭到剪接與扭曲。
展望:上訴將使此案延燒至縣長選戰前夕,讓他的參選之路持續籠罩法律陰影。